本文介绍离线迁移服务各计费方式的计费说明。
按设备租用天数付费
按设备租用天数付费详情如下表所示。
型号 | 计费(元) | 数据量(TB) | 租用天数(天) | 备注 |
闪电立方II | 6000 | 100 | 15 | 超过15天,7个自然日未归还设备的,视为设备丢失,需要支付设备丢失费用10万元人民币/台。 |
闪电立方III | 24000 | 1PB | 20 | 超过20天,7个自然日未归还设备的,视为设备丢失,需要支付设备丢失费用25万元人民币/台。 |
1PB以上数据请选择按迁移数据量付费方式租用设备。
租用天数:物流签收时间+24小时,开始计算时间。通知闪电立方工作人员迁移完成,停止计算时间。
按迁移数据量付费
按迁移数据量付费详情如下表所示。
数据量(TB) | 计费(元) | 租用天数(天) | 备注 |
1~40 | 5000 | 30 | 超过30天,7个自然日未归还设备的,视为设备丢失,按闪电立方型号收取设备丢失费用。 |
41~100 | 10000 | 30 | |
101~无限 | 10000+(数据量-100)x80 | 30 |
480 TB以上数据请选择按迁移数据量付费方式租用设备。
租用天数:物流签收时间+24小时,开始计算时间。通知闪电立方工作人员迁移完成,停止计算时间。
按点对点迁移服务付费(已下线)
按点对点迁移服务付费详情如下表所示。
型号 | 用户数据量(TB) | 数据量(台) | 计费(元/TB) | 备注 |
闪电立方III | 400 TB以上 | 1PB | 510 | 超过30天,7个自然日未归还设备的,视为设备丢失,按闪电立方型号收取设备丢失费用。 |
按点对点迁移服务付费现只支持闪电立方III的型号,且迁移数据量以400 TB起租。
微型闪电立方租用
租用规则
支持长期租用微型闪电立方设备。
当设备发生异常时,请联系阿里云工作人员协助确认。经阿里云工作人员确认设备故障时,可提交设备更换申请。
说明仅支持更换同规格的设备。如需更换其他规格设备,请申请退还当前设备后,重新下单租用其他规格的设备。
计费规则
按月出账,次月扣费。
计费最少3个月起,租期少于3个月,剩余时长按设备规格所对应每月保底量计费。
当使用时长为整月时:
上云数据量小于等于月保底量,按月保底量计费。
上云数据量大于月保底量,按实际上云数据量计费。
当月使用时长不足整月时,当月实际保底量=月保底量÷30天×实际使用时长,每月按30天计算(31号按30号算),实际使用时长计算方式如下:
确认收货当月:实际使用时长=30天-确认收货日期。
退还设备当月:实际使用时长=设备退还日期-1。
更换设备时,分当月和跨月两种情况:
当月内完成更换:实际使用时长=(寄出待更换设备日期-1)+(30天-接收新设备日期)
跨月完成更换:
寄出设备当月:实际使用时长=寄出待更换设备日期-1
接收新设备当月:实际使用时长=30天-接收新设备日期
如当月内发生并完成2次更换,计算方式如下为:实际使用时长=(第一次寄出待更换设备日期-1)+(第二次寄出待更换设备日期-1-第一次接收新设备日期)+(30-第二次接收新设备日期)
确认收货后的3个月内,有更换设备行为,更换时长不做扣除。
确认收货、退还设备、更换设备(包含寄出待更换设备日期、接收新设备日期)当天均不计时。
计费详情
设备规格 | 月保底量(TB/台) | 计费(元/TB) | 备注 |
10 TB | 10 TB | 510(迁移数据200+设备租赁310) | 计费最少3个月起,租用结束后,7个自然日未归还设备的,视为设备丢失,需要支付设备丢失费用4万元人民币/台。 |
20 TB | 15 TB | 510(迁移数据200+设备租赁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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