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S同步、迁移和订阅任务提供了监控报警功能,您可以通过控制台对重要的监控指标设置报警规则,让您及时了解DTS任务的状态。
前提条件
在配置任务过程中配置监控报警
DTS实例配置监控报警的步骤相似,本操作以配置同步实例的监控报警为例进行介绍。
在高级配置阶段,将监控报警选择为设置。
在设置告警规则下方,设置任务失败或产生延迟的告警时间阈值和告警联系人手机号码。
说明如需填写多个告警联系人手机号码,单击添加告警联系人并填写即可,最多支持5个。
参考相关配置文档,完成后续配置。
为已有实例配置监控报警
DTS实例配置监控报警的步骤相似,本操作以配置同步实例的监控报警为例进行介绍。
进入同步任务的列表页面。
登录DMS数据管理服务。
在顶部菜单栏中,单击集成与开发(DTS)。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 。
说明实际操作可能会因DMS的模式和布局不同,而有所差异。更多信息,请参见极简模式和自定义DMS界面布局与样式。
您也可以登录新版DTS同步任务的列表页面。
在同步任务右侧,选择同步实例所属地域。
说明新版DTS同步任务列表页面,需要在页面左上角选择同步实例所属地域。
在数据同步页面,找到目标同步任务,并在其最右的中单击告警设置。
说明您也可以单击目标实例ID,然后在左侧导航栏单击告警设置。
在告警设置页面,对监控报警信息进行配置。
实例类型
监控项
说明
数据同步
同步延迟
全量报警
同步状态
同步延迟和同步状态监控项默认处于已禁用状态,全量报警监控项默认处于已启用状态。
数据迁移
增量迁移延迟
全量报警
迁移状态
增量迁移延迟和迁移状态监控项默认处于已禁用状态,全量报警监控项默认处于已启用状态。
数据订阅
订阅延迟
订阅状态
订阅延迟和订阅状态监控项默认均处于已禁用状态。
说明若您已启用监控报警,需要关闭或修改监控报警,可以单击操作列的禁用或修改。
设置同步延迟。
单击同步延迟监控项操作列的启用。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单击确定。
单击同步延迟监控项操作列的修改。
设置同步延迟的告警时间阈值和告警联系人手机号码。
说明如需填写多个告警联系人手机号码,单击添加联系人并填写即可,最多支持5个。
单击确定。
设置全量报警
单击全量报警监控项操作列的修改。
设置全量报警的告警时间阈值和告警联系人手机号码。
说明如需填写多个告警联系人手机号码,单击添加联系人并填写即可,最多支持5个。
单击确定。
设置同步状态。
说明同步状态的报警规则固定为同步状态=异常,不可修改。
单击同步状态监控项操作列的启用。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单击确定。
单击同步状态监控项操作列的修改。
设置告警联系人手机号码。
说明如需填写多个告警联系人手机号码,单击添加联系人并填写即可,最多支持5个。
单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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